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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食忌论第十 [引用 2008-06-16 06:28:23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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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忌论第十(转引自《妇人大全良方》)

一受孕之后,不可食之物,切宜忌食。非唯有感动胎气之戒,然于物理,也有厌忌者。设或不能戒忌,非特延月难产,亦能令儿破形母殒,可不戒哉!

食鸡肉、糯米(合食),令子生寸白虫。

食羊肝,令子生多厄。

食鲤鱼鱠及鸡子,令儿成疳多疮。

食犬肉,令子无声音。

食兔肉,令子缺唇。

鸭子与桑椹同食之,令人倒生心寒。

食鳖,令子项短及损胎。

雀肉合豆酱食之,令子面生黑子。

食豆酱,合藿食之,堕胎。

食冰浆,绝产。

食雀肉,令子不耻多淫。

食山羊肉,令子多病。

食子姜,令子多指生疮。

食螃蟹,令子横生。

食蛤蟆、鳝鱼,令儿喑哑。

食驴、骡、马肉,延月难产。

如此之类,无不验着。则知圣人胎教之法,岂非虑有自其然乎!

分类: 健康保健
所属版块: 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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